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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:谁为100万美元赔款和失踪维拉负责
http://shenhua.online.sh.cn 2010-03-17 09:42 [来源]:新华网

    这些年来,国企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水平并未随着巨额投入而提高,往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白白流失,发生在上海申花俱乐部的皮特·维拉“失踪”和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赔款事件是最明显的案例。

    100万美元赔款

    2003年12月,申花俱乐部宣布引进22岁的乌拉圭中场球员皮特·维拉,当时申花以60万美元转会费引进这位年轻外援,签的是4+1(注:4年所有权加上一年优先续约权)。但是维拉只在2004赛季效力于申花队,其水平也未得到认可,此后“失踪”。

    记者多方打听维拉的去向,一无所获,连申花俱乐部的工作人员都说不清他的去向。

    而为了引进维拉,申花俱乐部不得不解聘了队内的高水平外援佩特科维奇(注:受引援名额的限制),后者2003年以30万美元转会到申花队,年薪100万美元。由于申花队在解聘佩特科维奇时与他在是否达到70%上场次数方面有争议,只愿意支付部分薪水,佩特科维奇因此把申花俱乐部告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,索赔100万美元违约金。

    2006年2月,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申花俱乐部赔给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。申花不得不将这笔中国足球界有史以来所遭受的最大赔款如数汇出。

    找不到为此事负责的人

    佩特科维奇曾是2003年申花队夺得“末代甲A”冠军的功臣之一。但佩特科维奇留给申花的回忆,更多的是郁闷而不是畅快。

    2003年,急于引进高水平外援的上海申花队相中了佩特科维奇,在此人与原俱乐部还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下,就匆忙签下了合同,结果佩特科维奇的旧东家告到了国际足联,折腾一番后,佩特科维奇代表申花征战的时间从3月拖到5月,这两个月的时间差直接导致了后来的100万美元纠纷。

    申花俱乐部前任总经理楼世芳认为,申花输掉100万美元的官司发生在他离任之后,与他无关,“我离开一年多了,现在冒出来这官司,我怎么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?”现任总经理吴冀南则表示,申花俱乐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上诉,争取将赔偿降低到最低限度。他同时表示,不愿就此事多谈。

    申花俱乐部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,现在找不到人来为维拉的“失踪”与100万美元的赔款负责。

    “花国家的钱不心疼”

    曾任申花俱乐部市场总监、现任迷球网总经理的王俊生说,维拉莫名其妙的“失踪”与100万美元的巨额赔款,折射出申花以及国内其他财大气粗俱乐部管理上的混乱。他说,引进一个外援,就像做工程一样,俱乐部负责人、经纪人、教练等各方人员都参与其中,经过三番五次的转包,结果是造价上去了,“豆腐渣”工程也出来了。

    王俊生认为,从一定程度上来讲,国企参与足球也是形象工程,只要领导高兴,哪管投入多少,也没有什么问责制。

    全国人大代表、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常金月一直呼吁“国企退出足球”。他说:“现在中国足球的发展,我看就是‘烧钱’,一个比一个烧得多。问一句为什么?全是国有资产,根本不用负责,反正花国家的钱不心疼。没有责任,那么投资的主体也就无法明确,又谈什么健康发展呢?”

[选稿]: 排山倒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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